電商網紅的興起,揭開了龐大的粉絲經濟的多種玩法和各路玩家。


老羅創業失敗,在抖音上開始站臺賣貨還債,給人一種古代賣身葬父的即視感,未免悲涼。
但等等,看看數據,我們其實應該羨慕才對!
在商業上,老羅成功了:第一周收入6000萬,第二周收入兩千萬,如果保持平均一周1000萬的水平,一年老羅能賺5個億(這還不算抖音給他的簽約費);而錘子手機最好的一個財年,虧損五個億。
抖音也成功了:一夜之間,人人都知道抖音能賣貨。
根據2019年已公布的數據,廣告收入占字節跳動總收入的86%(分母1200億);而其主要競品快手,電商帶貨收入占其收入的62%(分母430億)。
把抖音賣貨的這條路走通,從2018年開始就已經成為了抖音最急切的要走通的一條路。
類似老羅這樣的故事,從2009年微博上線開始,已經出現了太多太多了:
從斗魚、虎牙的興起,到馮提莫5000萬簽約bilibili;從張大奕、薇婭、李佳琦為首的電商網紅興起,到羅永浩、董明珠等各路大仙站臺賣貨,為我們揭開了龐大的粉絲經濟的多種玩法和各路玩家。
據統計,內容導向的粉絲類經濟總量在2019年達到7600億,預計在2020年可達萬億。
在這樣的經濟體量下,多種模式經濟同時發展,不少都市傳說中,不斷傳出xxx通過短視頻賺了幾千萬,xxx通過直播賺了幾個億。
他們究竟賺了多少,怎么賺的,未來還能賺多少,整合起來就是一個問題:粉絲經濟這將達到萬億的蛋糕,究竟是誰來切?怎么切?
一、 粉絲經濟的未來想象空間仍然很大
在信息互聯網上,用戶的數量、時長、關注度都是依附內容之上的,而內容模式,以主要分發渠道為分界,經過了三個進化歷程:Web時代 - 移動App時代 -?創作者時代;
在Web時代,內容載體的主要形態是門戶、論壇、博客等,分發渠道是搜索引擎,全網超過90%的流量都是搜索進行分發的,可以認為是搜索時代。
在移動App時代,超級App不斷完善自身的內容建設,同時不遺余力地封閉自己的內容生態,讓公網搜索無法檢索,由此為用戶創造只屬于自己的獨享價值。
這個時代與搜索時代的主要區別,就是分發渠道向超級內容app進行轉移。
在我看來,創作者時代現在剛剛出現萌芽,它和移動App時代是緊密銜接的,移動App的內容生態建設,降低了內容生產的成本,也就擴大了內容生產者的范圍,這樣,就促成了超級內容創作者的出現。
這些KOL,在多個平臺上均有大量粉絲,內容多平臺同步,其粉絲和創作者本身進行深度綁定,各個平臺的流量受到他的很大影響,使得內容分發的渠道,逐漸的從平臺手里開始向超級KOL的手里轉移。
或者說:向MCN(Muti-Channel Network)未來的進化體,真正KOL的聯盟上轉移。
二、粉絲經濟的模式和玩家
而粉絲經濟,其實起源于很早的追星文化,明星本身也是內容創作者,之前明星的內容往往是電影、電視、雜志等形式來傳播的,而現在也是在向互聯網轉移。
想一想:現在是不是綜藝都在網上看了?其實互聯網粉絲經濟最早的一個模式,就是明星代言為代表的品牌廣告。
粉絲經濟模式一:品牌廣告
從明星到網紅,每一個KOL都有其特定的粉絲群體,這個邏輯上根植于KOL的特點在不同人群中的認同度,這個特點讓品牌代言廣告成為粉絲經濟的第一個原生模式。
當產品的品牌打向市場時,往往會選擇一個和自己目標群體相對應的明星進行代言。
這方面據不完全統計,已有320億-500億規模。
粉絲經濟模式二:電商帶貨
另一個,就是從2016年4月淘寶直播上線后開始發展,到2019年李佳琦出圈達到頂峰的電商帶貨邏輯。
粉絲經濟模式三:直接付費
最后,據36Kr數據,36%的人愿意直接為自己喜歡的偶像進行付費100-300元——這一點也從直播經濟中得到了驗證。
2018年四大移動類平臺(映客、花椒、陌陌、一直播)前10000名主播累計收入:2名主播收入過千萬,45%的主播收入在5-10萬之間,映客頭部主播收入最多,4401人入榜,收入超8.65億,人均約20萬。
?三、內容平臺不斷膨脹的野心:星圖成功么?
這么大的市場,這么快的發展速度;內容平臺面對著一個內容投20幾個平臺的內容創作者,面對著MCN對接,或KOL直接對接的大量品牌收入、電商收入怎能不眼饞?
2018年9月,抖音星圖平臺上線,作為短視頻領域最早的一個嘗試,快速被快手等平臺跟進復制。但是至今1年半的時間,根據第三方數據整理:星圖平臺13000名入駐達人,有11000名從未接到過任何訂單。
把這個數據放大一些,基本是這樣:
3.前 6.1%?的達人包攬了 75%?的訂單
4.前 16.6%?的達人包攬了 100%?的訂單
從訂單金額上,分析數據可以得出這樣一個公式:
報價(萬元) = 0.013 x?粉絲數(萬) + 0.166
結合這些數據,我們總結出星圖平臺的幾個特點:
1.訂單集中于頭部,10w-100w粉絲的KOL接不到單:抖音上播放-加粉的轉化率是非常非常低的,我估計在萬分之五
2.每個粉絲價格 1毛3
3.底價是1660元
4.訂單基本全是美妝類,為啥?
從這些數據來看,星圖平臺并不成功——至少沒有爆發式的增長。那么,還有沒有類似的產品嘗試看起來成功了呢?
實際上,早在2013年,微博就上線了基于粉絲的一系列產品,粉絲通、粉絲頭條,通過擴大粉絲的邏輯提供信息流投放,最終構成了微博廣告收入的基石。
但是其基礎邏輯依然是基于人群定向的,盡可能原生的信息流廣告,而廣告主直接找到大V進行推廣的行為,被微博全力打壓。
至今微博沒有成功的嘗試出基于 創作者-粉絲-廣告主 這條鏈路的成功商業模式,只能說長期的努力,思路對,辦法不對。
平臺方面,不管是抖音為代表的短視頻平臺、還是微博等綜合內容平臺,都在不斷的發力粉絲經濟,但看起來收效甚微,那么,粉絲經濟這個大蛋糕,平臺切不得?那究竟誰來切?
?四、粉絲經濟的蛋糕誰來切?
粉絲經濟的蛋糕究竟由誰掌控?主要集中在兩個基礎點上:
1)平臺是否還能掌控粉絲流量
粉絲觀看內容,是因為關注創作者,還是因為平臺推薦?
舉個例子:
通過點贊率(百萬播放以上的視頻百分之三左右)這個數據,可以反推播放量,這樣就可以看到一組數據:
可以看出:平均視頻播放量往往小于粉絲量且與粉絲量高度正相關——這個也和我們的常識相符合,也就是對于頭部KOL:
c.粉絲活躍程度一般在60-80%,部分人關注后不看你的視頻也很正常
也就是說:內容的熱度和創作者的熱度直接相關。
而在B站這樣的平臺上,因為產品形態和社區文化的原因,平臺對于內容流量分發的掌控度會進一步下降。
——這就是為什么我認為最終掌握內容流量,以至于掌握粉絲經濟的,會是一個區別于目前MCN的一個真正的KOL聯盟。
2)創作者是否屬于平臺
創作者的跨平臺粉絲分布如何?創作者能否被一家平臺壟斷?根據多平臺投稿工具的統計數據,80%以上的粉絲過萬的KOL都會選擇一稿多投。
這個數據老王婆賣瓜,值得懷疑。
那么就算熱門的KOL選擇不投某一些平臺,這些平臺的或是人工、或是機器的“搬運工”,也會非常快速的把這個內容同步到自己的平臺上,所以成為了被迫的一稿多投。
這個KOL如果還在乎自己被盜內容,那么他多投也是遲早的事情——因為版權騎士去告這個事情,其實是不靠譜的。
那么我們假設朱一旦一共投了20個平臺,最大的是抖音,其次是B站,然后朱一旦僅有1w粉絲的xx號,突然跑過來,恩威并施:你不要投別的平臺,就在我這,我給你一天100塊!如果你執意不從,我就封你的號。
這不是大笑話么?
本文為@運營喵原創,運營喵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