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4P營銷理論
產品(Product):注重開發的功能,要求產品有獨特的賣點,把產品的功能訴求放在第一位。
價格 (Price): 根據不同的市場定位,制定不同的價格策略,產品的定價依據是企業的品牌戰略,注重品牌的含金量。
分銷 (Place): 企業并不直接面對消費者,而是注重經銷商的培育和銷售網絡的建立,企業與消費者的聯系是通過分銷商來進行的。
促銷(Promotion):企業注重銷售行為的改變來刺激消費者,以短期的行為(如讓利,買一送一,營銷現場氣氛等等)促成消費的增長,吸引其他品牌的消費者或導致提前消費來促進銷售的增長。
4P營銷的評價
(1)營銷要素只適合于微觀問題,因為它只從交易的一方賣方來考慮問題,執著于營銷者對消費者做什么,而不是從顧客或整個社會利益來考慮,這實際上仍是生產導向觀念的反映,而沒有體現市場導向或顧客導向,而且它的重點是短期的和純交易性的;
(2)4Ps理論是對博登提出的市場營銷組合概念的過分簡化,是對現實生活不切實際的抽象。
博登認為,提出市場營銷組合的這個概念并不是要給市場營銷下個定義,而是為營銷人員提供參考,營銷人員應該將可能使用的各種因素或變量組合成一個統一的市場營銷計劃(Neil Borden,1964)。
但在4Ps模式中沒有明確包含協調整合的成分,沒有包括任何相互作用的因素,而且,有關什么是主要的營銷因素,它們是如何被營銷經理感受到并采納等這些經驗研究也被忽視了,“對于結構的偏好遠勝于對過程的關注”(Kent,1986)。
同時,營銷是交換關系的相互滿足,而4Ps 模型忽略了交換關系中大量因素的影響作用;
(3)4Ps主要關注的是生產和僅僅代表商業交換一部分的迅速流轉(fast moving)的消費品的銷售。
況且,消費品生產者的顧客關系大多是與零售商和批發商的工業型關系,消費品零售商越來越把自己看成是服務的提供者。在這種情況下,4P’s在消費品領域的作用要受到限制;
(4)4P觀點將營銷定義成了一種職能活動,從企業其他活動中分離出來,授權給一些專業人員,由他們負責分析、計劃和實施。
“企業設立營銷或銷售部具體承擔市場營銷職能,當然,有時也吸收一些企業外的專家從事某些活動,比如像市場分析專家和廣告專家。
結果是,組織的其他人員與營銷脫鉤,而市場營銷人員也不參與產品設計、生產、交貨、顧客服務和意見處理及其它活動”(Christion Gronroos,1994),因此導致了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潛在矛盾。
而且它缺乏對影響營銷功能的組織內部任務的關注,“如向企業內部所有參與營銷或受營銷影響的人員傳播信息的人力資源管理以及設計激勵和控制系統”(Van den Bulte,1991);
(5)市場營銷組合和4Ps理論缺乏牢固的理論基礎。
格隆羅斯認為,作為一種最基本的市場營銷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是從實踐經驗中提煉出來的,在其發展過程中很可能受到微觀經濟學理論的影響,特別是三十年代壟斷理論的影響。
然而,與微觀經濟學的聯系很快被切斷了,甚至完全被人們忘記了。因此,市場營銷組合只剩下一些沒有理論根基的P因素堆砌成的軀殼(Christion Gronroos)。高斯達·米克維茨(Gosta Mickwitz,1959)早在1959年就曾指出“當營銷機制中基于經驗性的工作表明企業采用了彼此之間大量的明顯不同的參數時,市場中的企業行為理論如果只滿足于處理其中的少數幾個,這樣的理論的現實性就很差了”。
如何落地
1.4P理論中認定產品是1,后面幾個都是0,與之匹配的是產品的定價策略。
好的定價可以讓市場工作事半功倍。
定價工作也是一門學問,主要有四種方法,成本加成定價法、目標利潤定價法、需求導向定價法、競爭導向定價法。
成本加成定價法是指用單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潤作為產品價格的定價法;
目標利潤定價法又稱目標收益定價法,是指根據預期獲得的總銷量喝總成本,確定目標利潤率來定價的方法;
需求導向定價法是指,根據市場需求強度喝目標受眾對商品價值的綜合理解來指定產品的價格;
競爭導向定價法是指,以市場上的競爭對手的價格為依據,根據市場競爭情況來指定價格的方法。
2.無論是學習4C理論還是4R理論,對4P的掌握和應用都應該放在第一步,并且應該結合商業視角去理解。
本文為@運營喵原創,運營喵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