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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B 產品外包的那些坑,你知道嗎?

    To B軟件類產品外包存在的諸多矛盾,資金與服務的矛盾、產品與項目的矛盾、團隊能力的矛盾、契約與人性的矛盾、溝通協作的矛盾等等,以下是作者七八年產品外包的掉坑經歷整理,希望能給一些初入此行的產品經理們一些啟示,引發一些共鳴。

    To B 產品外包的那些坑,你知道嗎?

    這些天,又在與外包團隊進行各種產品問題的討論糾纏,苦惱不堪。

    近些年由于To B SAAS市場、互聯網創業發展迅速,產品外包在軟件領域日益興起,很多創業公司、傳統IT企業、集成商、運營商都紛紛參與到產品外包的價值鏈中,有的扮演甲方發包項目,有的扮演乙方承包項目;有的則前腳作為乙方承接項目,后腳就作為甲方轉包給下家。

    然而,相比項目的一次性而言,產品卻是一個長期不斷優化迭代的過程,因此產品的外包這其中存在太多值得思考和總結的問題。

    作為身處產品外包七八年的老兵,今天就圍繞To B軟件類產品外包存在的諸多矛盾,給大家分享下我在此過程中所經歷的一些坑,其中涉及資金與服務的矛盾、產品與項目的矛盾、團隊能力的矛盾、契約與人性的矛盾、溝通協作的矛盾等等。

    希望能給一些初入此行的產品經理們一些啟示,引發一些共鳴。具體如下:

    一、資金與服務的矛盾

    “給多少錢,辦多少事”在基于交易的外包中,這條真理常掛在嘴邊,卻也常糾纏不清。

    一切服務都和錢掛鉤,給多少錢、提供多少服務、準備多少資源。為了避免扯皮,甲方往往會在合同中對服務有非常明確的要求,它不僅包括基本的功能需求、交付時間、產品質量驗收標準,還包括客觀的管理要求,即外包團隊人數、人才能力(面試評測)、人才績效考核標準;以及產品開發過程中有關設計、運營、維護等相關服務的詳細要求。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產品外包中資金往往和服務不能劃等號。

    主要有兩種情況:

    1. 錢給少了,索要的服務過多

    一方面:很多企業或者創業者,在產品外包時,總是會極力壓低預算,能省則省,但他們的需求卻有增無減。

    誰都想要價廉物美的商品,這當然可以理解,但萬事都得講個“度”。

    產品在研發過程中,需求變化在所難免,如果和乙方協商處理好就不存在沖突。但有些甲方不僅功能貪多求全,而且在簽完合同之后,完全不考慮乙方的感受,想方設法的追加需求索要服務,甚至自己內部的匯報材料撰寫,或者與項目不相干的事情也讓乙方去做,這一點在政府客戶中比較常見。

    這樣的情況,對于乙方,有時候迫于客戶關系,可能會做一些,但這樣的需求多了,且收益包不住成本的時候,要么選擇拒絕,要么偷工減料降低質量。

    如果甲方逼得太狠,乙方精力全在扯皮上,心累了直接撂挑子走人。

    另一方面:也不乏很多外包團隊,初期為了給自己賺吆喝,為公司業績增添案例,從而不惜報超低價,只為能夠拿下項目。一旦和這些廠商建立合作,后期風險可想而知,他們如果發現賺足了吆喝,且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就會立馬減少投入,甚至消失的無影無蹤。

    2. 錢給夠了,得到的服務不夠

    相反,有時候甲方的資金很充足,但因為乙方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主觀上偷工減料;或者因為內部能力不足、資源調配,從而降低了服務標準,造成產品無法順利完成。

    例如:乙方外包團隊往往手里不可能只做一個項目,他會同時承接多個項目。這時候,乙方會根據項目的規模、緊急程度、重要性等,對資源進行重新分配,將好的資源分配給重要的項目。

    所以即使甲方給的錢充足,但和其他項目比起來,依然沒有足夠吸引力,所以乙方會對原本甲方的項目實施資源減配。

    這樣的話,有可能原有項目上能力強的開發人員就有可能被抽調走,留下的人員還會存在被其他項目復用的情況。本來專注于一個項目的工程師,卻被其他項目牽扯精力,可能一天只有0-10%的精力在甲方產品上,而且會不斷被打斷,影響工作效率,整個團隊的能力和效率會下降一大截。

    即便是駐點在甲方現場的開發形式,也存在這樣的情況,“人在曹營,心在漢”這句諺語用在這里可能比較貼切。

    二、產品與項目的矛盾

    甲方做的是自己的產品,而乙方做的是別人的項目。

    這兩者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甲乙方的立場目的完全不一樣,乙方帶著做項目的心態去做產品,是不可能完全把產品做好的。

    雙方的關注重點完全不同,甲方更關注產品本身,希望作出一款用戶需要的好用的產品,以此來打開市場提升銷售業績。而乙方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做完一單是一單,收完錢就轉移陣地。

    1. 周期的矛盾

    做產品是沒有完成之日的,是長期的,持續需要迭代演進;而做項目是有明確完成時間的,是短期且一次性的,一錘子買賣,做完就走,不會維護后續版本。開發人員都找不到了,怎么繼續做優化迭代呢?

    當然可以協商做一期、二期,這樣階段性的項目,但這樣的折中方案依舊避免不了這樣的矛盾。

    2. 需求范圍的矛盾

    產品需求具有不確定性,是根據市場及客戶需求不斷新增、變化的;而項目需求是有明確項目范圍的,雖然也有變更,但是是在成本、質量、時間的綜合因素條件下決定的,范圍相對可控。

    3. 用戶體驗的矛盾

    做產品,用戶體驗是必備因素,即便是To B產品也在越來越追求好用的用戶體驗;而做項目,首先追求的是功能,用戶體驗是次要的。

    目前很多外包團隊不重視體驗設計,所以缺少交互體驗專員,前期也不會做詳細的交互設計原型,認為只要功能實現即可交付,并且合同中也不可能細化到交互細節要求。另外很多時候,還以“體驗見仁見智”或者“我認為挺好的”這樣的主觀口吻來搪塞。

    許多乙方雖然在前期提供了大量的UI設計稿(圖片),供甲方確認,但最終做出的產品還是會和期望相差太遠。一方面,前期的圖片比較零散并沒有體驗真實交互,另一方面,原型也不能面面俱到,總有疏漏之處,而乙方則以未事先說明且經甲方確認為由不予修改。

    4. 技術架構的矛盾

    做產品,往往希望采用先進的架構,靈活的插件,以保證產品有較好的穩定性、擴展性、兼容性和使用體驗,即便初期架構簡單,后期也要重構。

    但很多乙方往往抱著其公司內部老舊的技術體系架構,堅持“一招鮮吃遍天”的打法,每天忙于拓展項目賺錢,完成功能是第一要務;而同時技術重構又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所以他們根本不愿意沉下心來去重構改進。

    5. 產品期望與團隊能力的矛盾

    人是產品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在產品外包中,卻常常因為乙方人才資源的匱乏導致做出的產品總是不盡如人意。

    好的人才往往聚集在大型互聯網公司、國企,或者發展前景好的創業公司,而外包公司的人才水平參差不齊,這跟外包公司的業務性質和成本結構有很大關系。

    對于外包團隊而言,人力成本是最大的支出占比,特別在當下IT人才薪水節節攀升的時代,外包利潤縮水嚴重,為了謀取外包項目的最大利潤,必需盡量壓低項目的人力成本,這也成為了很多外包團隊能力有限的主要原因。

    常見問題我總結為三個方面:

    (1)人少

    乙方減少單個項目的人數投入,有的項目甚至只投入0.5-1個人,可謂是極度節儉。研發人員捉襟見肘,產品很難保質保量完成。

    當然不能僅通過人員數量來決定團隊能力,就像《啟示錄》中提到的那樣,寧愿選擇5個專業能力強的高級工程師,也不愿選擇30個能力一般的菜鳥。

    在我之前參與的一個產品外包項目中,曾經只有一個人主要負責開發,但因為能力強,基本可以保證交付的質量,但后期逐漸加人,反而出現了一些麻煩,還需要前期的人來填坑,不僅影響進度還造成了浪費。

    (2)人不行

    人員能力不行,一直是很多甲方詬病的問題,總是抱怨乙方人員總是不能很好的實現他們的預期,諸如缺少基本的規范和邏輯、功能無法實現或者開發時間過長、文檔撰寫太差、溝通能力有限、項目管理能力有限等等。

    其實,不管什么團隊,我們都想要優秀的人才,但薪水自然要求也比較高,對于乙方,平衡成本之下,不可能都做到高端配置。

    所以,乙方會根據甲方項目的規模、重要性、時間計劃先后等因素,對多個項目的人力配備進行深入評估,招募和配置不同等級的人才。

    一般一個團隊配置1-2個高級人才就已經很奢侈了,另外再招募一些應屆大學生、或者中專、培訓機構出來的人才,這些人的薪資要求很低,既可以達到甲方對團隊人數的要求又可以降低成本。這里用“濫竽充數”這個成語再合適不過了。

    (3)人難管

    頻跳槽:

    外包團隊的人員離職變動在IT行業中可能更加頻繁,有些人今天剛報到,可能三天后就要離職。

    而這樣的人員變動,影響最大的就是工作交接所帶來未知風險,不僅需要花費時間去找到下一個合適的接班人,即便是找到了,人員還需要接手和適應的時間,整個周期下來,產品已經停滯兩周了。那外包行業人員離職的主因是什么呢?

    我總結兩點:

    工作苦逼沒有歸屬感:外包項目一般都駐點在項目現場,人員工作地點不固定,常常更換,并且駐點時間往往少則三個月,多則一年半載,工作環境也由甲方提供的場所決定,好點的提供。

    多頭項目沒有自我提升時間:特別是能力不錯的人才,由于能力較強,單位工作效率和產出較高,而這樣的人往往公司會給他安排更多的項目去做,有的人甚至成了救火隊員,哪里項目有問題,就派到哪里,到處奔波,身心俱疲。

    正所謂“能力越強,責任越大”,這個詞在外包公司這里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長期這樣,沒有時間去自我提升,能力遇到瓶頸,不能與時俱進的更新知識,每天疲于應付項目,所以跳槽是遲早的事兒。

    (4)不服管:

    這個現象常常出現在甲方現場駐點開發的場景,正所謂“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外包團隊長期駐點,缺少激勵,士氣低迷,且領導不在身邊,沒有約束力。

    所以經常出現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時娛樂,不認真工作;并且人員存在逆反心理,主觀不聽從甲方的修改要求。

    這里的原因:主要是現場外包人員的個人績效考核權利不在甲方,也就是工資不是甲方發,所以難以對其形成約束和激勵。

    溝通協作的矛盾

    6. 異地辦公

    很多外包團隊與產品負責人需要在研發過程中,針對設計、成果等進行不斷的討論、協作。

    如果他們分屬異地,即便現在有很多互聯網溝通產品,也無法替代當面溝通的效果。有些產品僅靠幾頁草稿去開發,幾個月后再看產品,質量可想而知。

    所以異地情況,我們一般至少保證每周及重要里程表組織團隊見面,確認每周及階段性進展成果及下一階段計劃。另外,定期郵件往來、QQ、微信、視頻等即時通訊手段給予輔助。

    7. 溝通心態

    有些甲方認為花錢后什么都不用管,應該得到全方位的服務,乙方應全權負責產品。這種情況下做出的產品往往沒有好的結果。

    就好像把自己的孩子完全托付給別人寄養,幾個月后的性情肯定是這個媽媽無法接受的。如果甲方在一些場合,以“上帝的姿態”做出過激的行為,可能會觸犯工程師的尊嚴,引起乙方不滿,甚至撂挑子不干。因此,保持一個“開放、平等、合作”的心態才是項目所必需的。

    乙方的不主動溝通也比較常見。一種情況是甲方的需求有時比較模糊,乙方按照自己的想法實施研發,不事先與甲方溝通。另一種情況是甲方對技術不太精通,有些問題可能乙方早就覺察到了,但因為怕耽誤工期或者投入成本太高,一直捂著不主動提出,等到最后產品上線終于出了問題,那時候的損失就很難控制了。

    8. 無效溝通

    甲乙方的會議經常從早晨討論到晚上,且非常激烈,但最終卻沒有結果,或者有結果第二天又推翻繼續討論。一來二去,既耽誤了時間,又耗費了大家的精力。

    所以在會議召開之前明確會議主題和目的非常重要,會議中一旦出現偏離,立即打斷,必須保證整個會議的討論朝著一個結果有序進行。

    會后,形成會議紀要通告大家,重要問題最好簽字確認,加強儀式感。雖然也會有推翻的可能,但至少在簽字時,每個人都是報著對會議結果負責的態度。

    三、甲乙管理機制的矛盾

    1. 開發管理方式沖突

    對于很多互聯網或者SAAS產品,多采用敏捷的研發方法,迭代的速度要求也是相當高的,少則一周,多則兩到三周就出一個版本。

    而很多傳統外包團隊,依然更多采用瀑布式的開發方法,按部就班的輸出需求文檔、設計文檔、項目計劃、開發、測試,整個周期下來2個月之后才能看到成果,這時候也許市場早就沒了。

    我不是說所有項目都要敏捷,但有些適合敏捷的項目就應該堅持敏捷。有些文檔完全不需要撰寫,寫了也沒人看。直接出原型給開發,要比文檔效果更好。

    乙方自有的項目管理工具僅在內部使用,不向甲方開放共同協作使用,例如Bug管理、文檔管理等。

    所以,如果甲方發現軟件某些問題,或者需要查看部分文檔,還需要通知乙方接口人轉達或者獲取,非常影響協作效率。而且一旦遇到不靠譜的乙方,這些內部管理記錄很多都沒有規范的執行。

    因此,作為甲方,建立自有的項目管理工具體系對產品推進有益無害,既可提高溝通效率,也可及時監督項目進展,發現問題。

    2. 測試形同虛設

    乙方對于開發完成的產品,常常不重視測試,甚至不做測試。開發完成之后,草草測試了事,或者直接甩給甲方,讓甲方去驗證發現問題。

    這一點經常讓甲方負責人惱火,一個版本要多次的驗證打回,再驗證再打回,勞心費力,既浪費時間又沒有進展,完全充當了乙方的測試角色。

    這里原因有很多,包括:

    • 乙方公司規模較小:專業的測試人員只配備1-2人,有的甚至沒有測試人員,或者有其他職位的人兼職,測試水平較差。如果乙方承接的項目較多,人力資源有限,有些項目時間緊,根本來不及測試就提交甲方。
    • 乙方公司的開發理念重開發輕測試:有些公司領導依舊持有這種陳舊的思想,所以在招聘人員上,測試人員的數量和水平一直不被重視。而且,測試在公司的話語權和交付責任機制,并不是以測試為中心,出了問題也不會找測試問責,這也是造成了這一現象的原因。

    3. 內部管理不暢波及項目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時乙方內部的不合理管理和派系斗爭,也會波及到甲方項目。

    例如:內部開發人員與項目經理分屬不同部門,之間存在工作量結算或者內部KPI考核的矛盾;或者內部提交開發的流程死板,都會影響內部資源的調配和項目推進。

    四、契約與人性的矛盾

    雖然合同在法律上規定了甲乙方的責任與義務,但很多時候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特別是在中國,除了“一紙約定”去約束項目和規避風險,其實還有甲乙方的中國式關系、以及職業操守這樣的灰色區域。這些我把它們歸結為人性,也就是人際關系和誠信問題。

    有人的地方就有主觀喜好,這種喜好會表現在對合同執行的干預作用,執行好的項目可能會被人為破壞,執行差的項目可能會被“潤滑”、或者調和改進。

    1. 負面激化矛盾

    • 甲方的誠信問題:因為乙方在實施過程中,沒有遵循“潛規則”,使得甲方主要負責人不滿意,從而在項目驗收時,故意刁難、延遲驗收,拖欠款項。乙方隨即暫停工作,使得項目無法收尾。
    • 乙方的誠信問題:因為乙方與甲方某位項目關鍵人關系不一般,且大包大攬,不問需求先承諾,甚至以虛假案例最終拿到項目,但之后發現沒有能力承接,或者二次轉包,最后做成了爛尾產品,即便關系好,合同上也說不過去。

    2. 正面化解矛盾

    人際關系和契約有時候不一定是激化矛盾,有的時候也可以化解矛盾,成為矛盾的“潤滑劑”。

    例如,在合同執行時,乙方對甲方不僅項目服務非常到位,關系也維護的很不錯。之后甲方的需求因市場變化有所變更或者蔓延,這時候乙方因為人際關系,可能在成本可控的情況下會更多的承擔一些開發;而甲方也可能因為人際關系,提出增補合同,追加投資。

    再如,項目驗收時,即便有一些產品瑕疵,因為關系好,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驗收通過了,后期乙方再優化完善,不影響合同付款進度。

    以上就是個人對于以往To B產品外包中趟過的各種坑的一個總結。

    也許你會問,這么多坑該怎么避免呢?

    如果你是甲方給你幾點建議:

    (1)不外包自己干

    首先,想好外包的原因,是因為時間來不及、缺少技術、還是資金有限。

    如果僅僅是想壓低成本,不建議外包,這個思路做不好產品,特別是核心部分更不建議外包。如果是因為時間緊又沒有技術團隊,可以考慮第一個版本外包,后續自建團隊接手重構迭代產品。外包是為了尋找專業的人做你不擅長的事情,而不是僅僅為了少花錢,這一點謹記。

    (2)切勿貪大求全

    MVP最小可交付產品的精益方法業界已經熟知,我就不在多說了。

    對于傳統行業創業者,貪大求全的錯誤還是會犯,在產品外包中,就更要避免。如果要做移動端,你不需要iOS、Android、微信H5全做,你可以先做微信H5,成本小流量多,可以很好的驗證第一版。

    (3)選擇靠譜開發團隊

    首先,最好通過熟人關系,真實了解他們團隊的能力及服務。其次,團隊盡量選擇和自己在一個地方,避免異地。

    再次,外包團隊要穩定并專門負責自己項目,不能被其他項目牽絆。最后,就是項目負責人以及開發人員要有豐富的開發經驗等基本考證了。

    (4)過程管理抓大放小

    過程兩頭重點抓:

    開始階段要重點抓需求范圍界定、和交互體驗設計。需求雙方一定要吃透,盡量不要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對于不確定的部分可以不放到第一個版本開發。

    另外,建議輸出高保真原型,并且對部分交互點給予說明。對于體驗設計粗糙的原型一定要嚴格拒絕,重新打回重新設計,不能直接進入開發,要知道好的原型可以避免很多后期開發的風險。

    開始階段的項目管理模式要雙方明確并嚴格執行,比如接口責任人、溝通機制、管理工具的選擇等等,以便為后期項目執行打下良好的基礎。

    后期的驗收標準、考核懲罰機制和驗收執行要重點專注,驗收標準盡量細化,覆蓋產品功能、交互體驗、服務、維護等多個方面,以及相關的考核細則都要在項目開始前明確,并寫到合同中,以規避風險。

    過程中間選擇抓:

    “若事無巨細,皆以身親之,則所得至寡,所失至多矣”,所以中間過程僅作節點提醒和適度監理即可。如果事事親為,一方面,分散注意力容易忘記重點,另一方面,要給乙方團隊一定的自由度,手深的太長,會影響團隊原有的節奏,也容易打擊團隊的積極主動性。

    本文為@運營喵原創,運營喵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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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篇 2018-10-1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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